近日,中國大連大連理工大學中心神經內科醫(yī)院在《轉換醫(yī)學雜志》發(fā)表了一篇干細胞療法治療帕金森?。合到y(tǒng)回顧與薈萃分析的綜述,薈萃分析證明了干細胞移植療法對帕金森?。赡軐ψ笮喟头磻撸┑挠幸孀饔锰峁┝顺醪阶C據。同時表明同種異體干細胞治療帕金森病的效果優(yōu)于自體干細胞。
帕金森病(PD)是第二常見的神經退行性疾病,目前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因此,迫切需要替代解決方案。由于黑質中多巴胺能神經元的特異性缺失,帕金森病長期以來被認為是細胞替代療法最有希望的靶標疾病之一,并且在過去的幾十年中臨床上一直在探索干細胞治療帕金森病的療法。
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胚胎中腦組織、腎上腺髓質組織、頸動脈體組織、交感神經節(jié)組織等組織移植上。組織移植的薈萃分析表明功能結果得到改善。然而,組織移植存在一些缺點,包括嚴重的移植物誘發(fā)的運動障礙(GID)、顯著的結果異質性、難以克服的質量控制困難、免疫原性和倫理限制。
因此,研究人員逐漸轉向干細胞移植(定義為僅包含一種細胞類型的細胞群,經過提取、分離、擴增和表征)。這些細胞包括神經祖細胞、胎兒干細胞、骨髓間充質干細胞、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或誘導多能干細胞。隨著再生醫(yī)學的進步,工程細胞也正在接受測試。
最近,有報道稱植入自體誘導多能干細胞衍生的中腦多巴胺能祖細胞,如果使用得當,這可能有助于克服倫理問題。盡管同質細胞移植在轉化方面很有希望,但個別試驗報告的結果好壞參半,并且迄今為止尚未對這些結果進行薈萃分析。因此,有必要進行薈萃分析,以對干細胞治療帕金森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評估。
在這項研究中,我們系統(tǒng)地回顧了所有干細胞移植治療帕金森病的臨床試驗,并對同質細胞治療帕金森病進行了薈萃分析。
方法
我們系統(tǒng)地識別了2023年7月之前發(fā)表的所有研究干細胞移植治療帕金森病的臨床試驗。其中,報告同質細胞(包含一種細胞類型)移植的研究被納入薈萃分析。分析細胞治療前后定量神經系統(tǒng)評分的平均差或標準化平均差,以評估治療效果。
結果
系統(tǒng)文獻檢索發(fā)現文獻106篇。報告來自11項獨立試驗(210名患者)數據的11項研究符合薈萃分析條件。疾病嚴重程度和運動功能評估表明,“關閉”狀態(tài)下的同質細胞療法在3、6、12或24個月的隨訪中具有有益效果,甚至在36個月后也對運動功能產生有益效果。大多數患者對左旋多巴有反應(在不同的隨訪中為 61.6-100%)。干細胞療法還可以有效改善帕金森病患者“關閉”狀態(tài)下的日常生活活動。使用不同來源的細胞并應用多種移植模式。
自體干細胞移植并不能改善功能結果,而同種干細胞移植則表現出有益的效果。令人鼓舞的是,移植到基底神經節(jié)和基底神經節(jié)以外的區(qū)域都可以有效降低疾病的嚴重程度。一些試驗報告了可能與外科手術相關的不良事件。本薈萃分析中包含的兩項試驗報告了1例確診病例和4例可能的移植物引起的運動障礙病例。
詳細結果
異基因組織移植
本綜述共納入了297例接受胚胎間腦組織移植的患者。這些研究采用了廣泛的方法,包括結構成像、功能成像、電生理學、生化指標、各種量表的功能結果測量以及尸檢病理研究,對不同的結果進行了調查。一些研究表明,紋狀體內移植后,移植體部分替代了多巴胺能神經元,并改善了癥狀。雙盲、假對照臨床試驗并未證實胎兒間腦組織移植有統(tǒng)計學意義上的顯著療效,但發(fā)現了GID等不良反應。
自體干細胞移植治療帕金森病
使用自體細胞不受倫理因素的限制,并可避免嚴重的免疫反應。因此,研究人員將自體細胞或組織移植作為一種潛在的治療方法,為帕金森病患者提供DA。這些分泌DA的自體細胞或組織包括腎上腺髓質和頸動脈體組織以及交感神經元。在Backlund及其合作者的開創(chuàng)性工作中,他們將自體腎上腺髓質細胞植入四名患者的紋狀體,以提供局部兒茶酚胺來源,但獲益效果甚微。
在隨后的10年中,對148名帕金森病患者進行的腎上腺髓質移植臨床研究也得出了類似的結果。
一項研究調查了兩名患者鼻內施用自體脂肪來源的基質血管成分細胞的情況。移植后一年和五年,兩名患者的運動和非運動功能均表現出改善。然而,對其潛在機制尚無明確了解,任何報告的結果都應在未來的研究中得到證實。
關于同種干細胞移植治療帕金森病的研究分析
17篇文獻報道了同種細胞群的移植,其中11篇符合薈萃分析的條件。兩篇文獻報告了一項研究的結果。兩篇文獻為病例報告。三篇文獻未報告本分析所需的定量數據。由于試圖聯系相應作者未果,因此這些研究被排除在外。研究方案和受試者特征概覽見表1。
同種干細胞移植對帕金森病的影響
病程和殘疾程度
UPDRS(監(jiān)測病程和殘疾程度)或UPDRSIII(評估運動功能)評分在干預后不同時間點的 “開啟 “或 “關閉 “狀態(tài)下進行檢查。九項研究報告的隨訪時間各不相同,從1個月到57個月(最后一次隨訪,表1)不等。納入的試驗共調查了210名患者。在各研究報告的最后一次隨訪和中間隨訪時間點(3個月、6個月、12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的隨訪)進行了Meta分析。
薈萃分析顯示,治療后與治療前相比,總體功能更好,但異質性也很明顯。在最后一次隨訪以及3、6、12和24個月的隨訪中,同種細胞療法對 “關閉 “狀態(tài)下的UPDRS評分產生了有益的影響,但在≥36個月的隨訪中沒有這種影響(圖2)。然而,只有兩項研究報告了后者(圖2)。在3個月、6個月和≥36個月的隨訪分析中,”關閉 “狀態(tài)下的UPDRS評分顯示出相對的同質性(圖2)。此外,細胞治療改善了12個月隨訪時 “開啟 “狀態(tài)下的UPDRS評分,但沒有改善最后一次隨訪或24個月、≥36個月隨訪時的評分(附加文件2:圖S2)。在12個月、24個月、≥36個月的隨訪中沒有明顯的異質性,但在最后一次隨訪中卻有明顯的異質性。這可能是由于不同的移植范例造成的。
在分析H&Y量表時,我們發(fā)現細胞療法在 “開啟 “或 “關閉 “狀態(tài)下的最后評估時間點總體上具有積極作用。然而,12個月后,抗帕金森病藥物的左旋多巴當量劑量沒有變化。
運動癥狀
七項研究測量了干細胞療法對運動癥狀的影響。使用隨機效應模型來比較研究最后一次隨訪時“關閉”狀態(tài)下治療前與治療后的UPDRSIII評分。細胞處理后薈萃分析得到了更好的結果,但異質性很高(圖3)。
在3、6、12、24和≥36個月的隨訪中,對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細胞處理后的UPDRSIII評分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出積極的效果。分析“開啟”狀態(tài)下的UPDRSIII評分顯示,與基線狀態(tài)相比,干細胞治療在6個月和24個月的隨訪中具有有益效果,但在最后一次隨訪以及3個月或12個月的隨訪中都沒有效果(圖4)。最后一次隨訪以及3、6和24個月隨訪時研究間異質性較低(圖4)。12個月的隨訪顯示出高度異質性。
非運動癥狀-抑郁
三項研究探討了同質細胞療法對非運動癥狀的影響。貝克抑郁量表(BDI)用于評估患者的抑郁程度,但在細胞治療后并未顯示出顯著差異。研究之間存在相當大的異質性,可能是由于不同的移植模式(分別使用雙側基底神經節(jié)移植、靜脈和皮下聯合途徑以及動脈內移植)。
日常生活活動(ADL)
使用UPDRSII或Schwab和England評分評估ADL。四項研究檢查了最后一次隨訪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UPDRSII評分。固定效應模型顯示同質細胞治療后有更好的結果。三項研究評估了“開啟”狀態(tài)下的 UPDRSII 評分(全部使用同種異體細胞),但沒有報告治療效果。沒有明顯的異質性(圖5)。
患者可能受益于細胞療法
沒有研究調查細胞療法的效果是否受到患者性別的影響。所有納入的研究均具有同等的男女比例,平均病程超過5年。平均年齡在47.2歲至66.4歲之間。薈萃分析中包含的六項研究明確表明,入組患者對多巴胺能治療有積極反應。五項研究沒有具體說明左旋多巴反應性。在“關閉”狀態(tài)下的UPDRS評分分析中,左旋多巴反應患者的比例在3-、6-、12-、24-和≥時分別為100%、100%、86.5%、100%和100%36個月隨訪率和末次隨訪率分別為61.6%(圖2)。
3、6、12、24和≥36個月隨訪時左旋多巴有效患者比例分別為76%、100%、100%、100%、100%,最后一次隨訪時為81.4%-up,分別在“關閉”狀態(tài)下的UPDRSIII分數分析中(圖3)。對多巴胺能治療有反應的患者在最后一次隨訪時在“關閉”狀態(tài)下顯示出UPDRS、UPDRSIII和 UPDRSII評分的功能改善,但在“開啟”狀態(tài)下則沒有(圖6)。
細胞免疫原性和細胞類型對結果的影響
八項研究使用同種異體,三項研究使用自體細胞進行移植。同種異體細胞(神經祖細胞、胎兒干細胞、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和骨髓間充質干細胞)在最后一次隨訪時顯示出對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 UPDRS、UPDRSIII 和UPDRSII評分的有益影響。
盡管同質細胞療法,尤其是同種異體細胞療法,在“關閉”狀態(tài)下對運動功能顯示出積極的作用,但自體細胞移植卻沒有顯示出這樣的效果。
移植了多種類型的細胞,包括神經祖細胞(n=2)、胎兒干細胞(n=1)、骨髓間充質干細胞(n=4)、其他骨髓干細胞(包括未指定的確切細胞類型、n=1) 和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 (n=3)。最后一次隨訪時“關閉”狀態(tài)下的UPDRS或UPDRSIII評估顯示,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和干/祖細胞治療后有更好的結果(圖7)。
移植途徑
在本薈萃分析中納入的11項研究中,有6項研究進行了基底神經節(jié)實質內移植(表1)。單側和雙側實質內移植各在三項研究中進行。
一項研究調查了同種異體骨髓間充質干細胞的靜脈輸注。一項研究通過靜脈或串聯(鼻內+靜脈)注射移植自體間充質干細胞。一項研究結合靜脈內和皮下移植胎兒干細胞。一項研究通過鞘內和靜脈注射注射自體骨髓間充質干細胞。一項研究使用超選擇性動脈內方法將骨髓干細胞注入Willis環(huán)的后部區(qū)域。基底神經節(jié)移植對最后一次隨訪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UPDRS和UPDRSIII評分產生了有益的影響。非基底神經節(jié)移植改善了UPDRSIII評分。然而,對于移植到基底神經節(jié)的UPDRSIII評分的I?2值較高,這可能再次由Lige等人的研究來解釋。(圖8)。
細胞劑量
在所調查的10項研究中,用于移植的細胞劑量在1至10×106/kg之間。在一項研究中,靜脈注射四劑(1、3、6或10×106/kg)同種異體骨髓間充質干細胞,以研究潛在的劑量依賴性療效。結果表明,所有劑量都對“關閉”狀態(tài)下的運動癥狀產生影響。然而,最高劑量在52周隨訪中實現了最大絕對改善,并降低了“關閉”狀態(tài)下的UPDRS運動和總分。因此,納入的研究表明,1至1000萬個細胞劑量都是有效的。
結論
根據這項薈萃分析,干細胞療法可有效改善疾病嚴重程度和運動癥狀,同時還能改善PD患者“關閉”狀態(tài)下的ADL,尤其是左旋多巴反應者。同種異體細胞對這些參數產生有益影響,但自體移植物卻沒有。將細胞移植到基底神經節(jié)以外的區(qū)域,包括細胞的系統(tǒng)移植,能夠產生治療效果。
一些試驗報告了可能與外科手術相關的不良事件。薈萃分析中包含的兩項試驗報告了1例確診的GID病例和4例可能的GID病例。
因此,我們的結果表明干細胞治療帕金森病患者具有適度但具有臨床意義的效果,盡管未來的雙盲大規(guī)模隨機對照試驗必須提供明確的證據。這些還應該監(jiān)測基于細胞的帕金森病干預措施的長期安全性,同時需要確定最佳的細胞群和移植途徑。帕金森病的細胞療法不是一種獨立的治療方法,而是必須始終與現有療法結合使用。
參考資料:Wang, F., Sun, Z., Peng, D. et al. Cell-therapy for Parkinson’s disease: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 Transl Med 21, 601 (2023). https://doi.org/10.1186/s12967-023-0448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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